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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 | 拒不腾房?法院“硬核”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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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艳坤  发布时间:2024-07-25 12:43:47 打印 字号: | |

2024年7月2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将被执行人名下拍卖成交的房屋强制腾退后交付给买受人,案件顺利执结,兑现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乌铁中院执行干警开展强制腾房行动。丁娜 摄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刘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此前已对被执行人刘某多次催告还款,但其拒不归还欠款;在立案执行后,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其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甚至以失踪、断联的方式企图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仔细了解案件财产情况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房产启动强制评估、拍卖程序,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在第二次公开拍卖程序中,买受人吐某以最高价竞得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房屋。被执行人刘某得知法院已对其名下的房屋拍卖成交,又联系执行法官,承诺十日内自行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承诺期限届满后,买受人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刘某以各种理由、借口拒不搬离。最终,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多方联动解决“执行难”

为确保腾退房屋工作顺利进行,在执行活动开始之前,乌铁中院执行局和法警支队就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联系公证处、搬家公司、开锁公司、房屋所在的社区民警、买受人、申请执行人等多方人员,共同见证和参与强制腾房行动,确保整个行动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释法析理化解“执行难”

在行动现场,各执行小组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强制腾退,执行法官也与被执行人刘某反复释法析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最后震撼于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度,主动到达现场,配合腾房,搬离物品,并将房屋的钥匙、电气卡等物品交予买受人。最终,执行干警成功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执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执行力度,开展“硬核”强制腾房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起到了“执行一个,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用扎实的执行成效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责任编辑:房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