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深入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 7月23日下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高倩受邀为自治区司法厅主办,自治区公证协会、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协办的“全区公证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地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进行培训授课。
授课内容从赋强公证债权文书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入手,明确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的范围和条件,分析了赋强公证债权文书法院审查的必要性和原则,通过一系列赋强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示公证处在出具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时应当重点审核的内容和注意事项,让公证与执行进行了一场深度的“同频共振”。
培训班学员一致认为,此次授课增进了公证和人民法院两个法律行业之间的了解和沟通,对规范公证处工作流程及行为、推动公证处债权文书公证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率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