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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铁两级法院以司法建议“小切口” 探索构建执源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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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锦  发布时间:2023-10-25 09:51:35 打印 字号: | |

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是一种快速和便捷的权利实现方式,近年来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重要的清收方式,其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环,在金融风险防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以下简称“乌铁两级法院”)自2021年1月1日起集中受理以银行为申请执行人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近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针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公证债权文书存在的共性和苗头性问题,深度挖掘类案发生的普遍性规律和个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公证程序、严格审查公证内容等方面,向自治区司法厅发出司法建议。

自治区司法厅对司法建议及时复函,表示要进一步强化对公证债权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将从加强对全区公证机构的监管、对公证债权文书个案和类案监督检查以及对公证人员职业素养培训三方面入手,以确保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债权文书合法规范、准确完整,切实提高公证文书的公信力和可执行力。并就加强公证行业与法院执行部门的衔接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一是健全完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与法院强执执行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找准其在执源治理工作中的切入口和着力点。二是探索完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新模式和新格局,持续推进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工作,鼓励公证员受聘法院担任调解员。三是针对个别公证债权文书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具体问题,及时发送个案司法建议,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更好发挥强制执行公证解决民事纠纷、规范民事经济活动、节约司法资源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乌铁两级法院将不断强化“抓执行、强治理、促发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司法建议工作为重要抓手,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找准执源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赋强公证债权文书预防化解金融风险的效能,努力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效果,为优化新疆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铁路中院
责任编辑:迪丽扎尔·木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