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到17年过去了,这案子还能看到希望,都是你们替我主持公道我才能一下拿到这笔案款,这面锦旗也不足以表达我对你们的感谢!”2016年12月5日,市民赵某代儿子小赵将一面锦旗送至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
事情还要从17年前说起。1999年,小赵与小张因琐事发生争吵,小张用刀捅向小赵,导致小赵重伤。当年9月,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在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小张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向被害人赔偿因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7.8万余元,由于小张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负责赔偿。受当时收入条件限制,小张的监护人张某夫妇每个月向小赵赔偿的金额较少,17年来小赵共收到赔偿1.25万元。
今年7月,赵某作为小赵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局领导,希望法院加强执行力度,并道出近些年执行中存在的中断等问题。由于当年的执行法官已不在该法院工作,承办人详细查阅了当年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并通过法院财务梳理了赔偿进度,发现当时的执行力度已不适应目前的收入水平,并且存在执行中断的情况,对此,他们重新制定了执行计划。在调查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小张在后期因其他案件被判处死刑且已执行,赔偿一直是由他的监护人张某夫妇在承担。
为了了解目前张某夫妇的经济状况,承办人来到张某夫妻所在地通过当地社保、银行、其退休前所在单位等调查,发现其夫妻二人都是退休职工,每个月都固定的退休工资,因此执行法官通过银行冻结了张某的工资卡,保留其妻子收入用于维持生活。几个月下来,在今年11月,法院将执行案款1.74万元交到赵某手中。
十几年来张某夫妇定期赔偿的数额较少,突然大额的赔偿他们认为剥夺了其正常生活一时觉得无法接受。执行员耐心地向其解释:“虽然你们的生活有种种难处,但是你们也要为小赵一家考虑,法院不执行就是对小赵的不公平,其实你们夫妻双方都是被执行人,但我们考虑到你们的生活问题所以只强制执行了一方,这样做对于你们双方都是最好的办法。”承办人表示,强制执行是通过强制手段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该案的剩余案款将于2017年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