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王强与被告李林系哈密某小区同一单元居住的邻居,双方居住多年未红过脸。近期,李林因身体欠佳搬至儿女处居住,该房屋由李林的亲戚李欣居住。李欣居住在该房屋期间,因未将太阳能上水阀关闭,水满外溢后造成王强屋顶漏水,将房屋墙壁浸泡造成损失。为此,王强多次找李林、李欣进行协商,双方甚至闹至物业、单位等要求解决问题均未果。王强一气之下将李林、李欣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000余元。
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向李林、李欣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李欣向承办法官说:“对于自己居住房屋太阳能水满外溢造成王强家屋顶漏水的事实予以认可,也同意赔偿,但王强要求的损失赔偿数额与事实不符,所以一直没有予以赔偿。”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李欣也有赔偿意愿。便将王强传唤至法院,对双方开展了调解工作。承办法官耐心的从相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鉴定风险、经典案例、邻里关系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积极化解矛盾,缓解了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双方当事人认真考虑后,均予以让步,李欣同意赔偿王强1500,并即时向王强予以支付,王强亦撤回了自己的诉讼。
法官寄语: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仅大家过得愉快,而且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相反,邻里之间如果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互不相让,结果大家都不愉快,有的甚至还会闹出更大的事情来。邻里之间要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做到相互理解,站在他人的立场上,体会他人的感受,这样才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邻里相处要有宽容心,诚信,要真心以和为贵,不可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对别人的过错能够宽容谅解是一种美德。(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