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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同身受情义浓 民族团结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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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郝德萍  发布时间:2015-12-31 15:56: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哈院对一起信访多年,矛盾极为激化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运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不同角度、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调解方式,终于在元旦来临之即,在调解结案的当天原告拿到了全部赔偿款,走出困扰的各方当事人以欣喜和感慨共同迎来新的一年。

    这起案件的原告阿某是维吾尔族,在20066月,阿某作为被告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在乌鲁木齐铁路局某单位进行检修作业时,被夹伤右手胳膊,造成伤害。多年来阿某因手臂疼痛一直不能正常工作,他的家庭及生活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阿某情绪激动,找铁路局、劳务派遣公司及派遣单位要求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无果后,多次信访、上访。

    2015年起诉至哈院后,因管辖及被告主体等程序问题,该案几经周折,经历了较长时间,阿某的情绪越发不稳定,为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合议庭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决定针对各方当事人,采用不同举措进行调解工作。首先,合议庭找来各方被告,详细介绍了阿某的生活现状及困境,建议被告换位思考,在此基础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被告提供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人民陪审员、阿某的律师、翻译等对阿某本人从法律事实及证据认定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维吾尔族法官热娜古丽更是耐心细致的对阿某进行摆事实、讲道理,从生活层面对其进行引导、劝解,经过多方努力,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在双方签订调解笔录后,合议庭要求被告带着全部赔偿款来签收调解书,并在双方签收后,由律师陪同阿某将钱款打入卡内。至此,一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纠纷圆满得到解决,原、被告都表示,我们虽然不是一个民族,但我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我们是一家人。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