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任性为朋友做担保 赔了夫人又折兵
分享到:
作者: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赵大海  发布时间:2015-12-20 21:05:18 打印 字号: | |

    “好心替朋友借款作担保,却想不到自己落得替朋友偿还近三万元借款本息的下场,都是担保惹的祸,想想真不值啊。”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由于担保人任性替朋友借款做担保,导致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案件。

    20131222,张某一位平日里一起耍的不错的徐姓朋友,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找到了在哈密铁路某单位工作的张某为其借款做担保。朋友有困难,出于仗义的张某自然不敢怠慢,在未考虑徐某的还款能力和诚信度的情况下,豪爽的替朋友做了借款担保。然而令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替徐某做了借款担保5个月后,自己却意外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徐某在借款到期后并未如期归还,在债主多次索要无果后,一怒之下将徐某和担保人张某齐齐告上法庭,要求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案经哈院调解后,被告徐某归还债主借款本金及利息28 970元,担保人张某对案款本息及案件受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5108,原告拿着生效调解书来到哈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立刻派专人查询了被执行人徐某和担保人张某的个人财产,发现原来徐某不单单只是这一笔债务,在其他法院也有很多案款并未履行到位,其名下所有财产早已被法院冻结,再次查询张某的银行账户,发现其名下有一张100 000元的五年期的定期存单,年利率6.3%,很快就要到期了,哈院执行局立刻联系担保人张某和债权人到法院签收法律手续,张某来到法院后,对债权人态度极度抵触,表明借款并非自己使用,自己也就是为了朋友义气做了担保,现在反倒成为被告,实在是想不通。

     执行员为了缓和双方情绪,给债权人和担保人张某各倒了一杯热茶,看到双方冷静下来后,执行员又单独对张某进行释法析理,要求其主动将全部案款本金及利息缴纳至法院账户,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将将要对其在银行5年期的10 0000元定期存款强制扣划,这样会造成利息损失。听到这番话,担保人张某为了减少自己损失,表示真没想到这个徐姓朋友还有那么多外债,好心替人做担保,不但没有加深朋友感情,却落得还要为其清偿债务,今后碰到这样的事一定会多加考虑!

    20151211下午,担保人张某主动到法院缴纳了近三万元案款本金及利息。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