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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男子运输毒品, 获罪15年当庭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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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曾晶  发布时间:2015-11-19 10:17:07 打印 字号: | |

2015113,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被告人阿某某运输毒品数量达到146.77,非法持有枪支数罪并罚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元。在宣判时,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被告人阿某某,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四川大凉山本应是个风景秀丽,彝族文化光芒四射的地方,那里的彝族少数民族生活水平很低,生活简单而朴实,但毒品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折磨着这片美丽的土地。本案的被告人阿某某已过而立之年,是个孤儿,没有任何固定的生产收入,在利益的驱使下,携带146.77毒品乘坐火车从成都到达哈密,被铁路公安机关查获。在羁押期间被查出家中藏有非法枪支一支。

毒品就像社会的毒瘤,法律是斩断毒瘤蔓延的剑。触碰法律高压线必将受到惩罚。本案中的被告人阿某某正是人生中最该追求美好生活的时期,却要在牢狱里度过十五年,希望本案能给更多人予以警示教育。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