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被告人艾某在火车站出站时被铁路公安干警查获持有毒品12克,由于被告人持有数量不高,又仅供自己吸食,认罪态度较好,库院因此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近年来,库院受理的各类毒品案件数量逐渐增加,2012年1起,2013年2起,2014年4起。毒品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危害家庭及社会的安定团结,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罔顾国家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审理毒品案件时,法官不但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打击毒品犯罪,同时一次高质量的庭审也是给被告人的一堂重要意义的思想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