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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兑付亿元汇票 法官万里追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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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孙祝峰  发布时间:2015-02-05 13:10:33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月10日,新疆某化工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标的为一亿元人民币,该企业资金未到位,新疆某银行兑付了该一亿元的大额承兑汇票。此后,经银行多次催讨,该化工企业未将这一亿元向该银行偿还,银行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案。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接到此案后,因数额巨大,非常重视,抽调了以克日木江副局长、杨建新庭长、乔剑庭长等精兵强将负责此案。克日木江副局长和两位庭长仔细研究了案情,于立案的次日便立即飞赴宁夏,到宁夏后经过多次交涉,该公司承诺五日内付清全部案款,然而五日后该公司仅向法院账户打入了四千万元,执行法官立即马不停蹄的前往北京总公司,约见了公司高管和法务,将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对高管们进行了宣讲,公司高管认识到了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个人及公司行为都将受到限制,必然会给该公司经营带来损失,该公司最后在两日内将六千万元案款打入了法院专用账户。

本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十二天,三名法官马不停蹄行程上万里, 顺利执结亿元大案,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损失。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