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出于好心,在妹妹做生意借钱过程中,为了能让妹妹顺利借到资金解决眼前难题,出头替妹妹做担保人,没想到借款到期,妹妹却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债主一纸诉状将哥妹二人告上法庭。2014年11月11日,这起借款纠纷案经过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家住哈密市道北的肖梅是铁路沿线的一名职工,由于对自己的收入很不满意,又看到周围的有钱人都过得很滋润,便想在自己闲暇之余做些生意,但由于资金短缺,所以一直未能如愿。2013年11月13日,肖梅为了尽快筹到资金,以做生意资金短缺为由,常自己的所在单位的同事梁磊借现金10 0000元,梁磊因顾及到肖梅是自己单位的同事,平时关系还算不错,怕不借没面子,导致以后同事之间相处不好,想了想便对肖梅说:“借给你钱做资金周转没问题,但你得要一个月后及时归还,并且你要有找个熟络的担保人给你作担保,这样我才可以放心给你立刻取现金。”肖梅立马喜笑颜开,连连道谢,并承诺到期后会马上归还。回到家后,肖梅立刻电话联系了自己的亲哥肖刚,告知自己现在借款做生意中所遇见的困难,亲妹妹有难处,哥哥考虑都没考虑,当即答应做妹妹的担保人。2013年11月14日,肖梅拿着哥哥肖刚签好字并捺印的字据找到梁磊,顺顺利利从梁磊那里的拿到了借款100 000元的现金。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令梁磊没想到是,借钱助人易要钱回本难,一个月到期后,梁磊多次找到肖梅要求其还款,肖梅以没钱为由断然拒绝还款,丝毫在没有当初借钱时的诚恳态度,多次讨要双方都闹得不欢而散,梁磊拿着借条又找到其哥哥肖刚,肖刚表示钱为其妹妹所用,自己又不是直接借款人,也没有直接用钱,且明确表示自己现在也无力偿还,让梁磊在找其妹妹索要。眼见这钱在兄妹之间相互推脱要不回来,梁磊火烧眉毛一纸诉状将哥妹齐齐告上法庭。此案经过开庭审理并调解后,哥妹终于同意分两次向梁磊归还借款100 000元,一次在2014年8月31日前支付50 000元,余款50 000元于2015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
拿到生效调解书后,眼睁睁看着第一笔款项的还款期限已经接近尾声,肖梅和肖刚还是没有任何还款的意向,再次和二人交涉后,妹妹肖梅归还了欠款33000元,剩余17000元却一直没有下文。2014年9月11日,梁磊到哈院要求对哥妹二人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员立刻同哥妹二人联系,给他们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告诉肖梅,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另一方面告知其你哥哥替你做担保人惹上官司,想必也伤了哥哥的心。在执行员的耐心解释劝说下,肖梅表示自己也很愧对哥哥,自己也知道哥哥的经济不是很宽裕,表示愿意还钱,但目前手头上没那么多现金,希望可以再缓一缓。基于这种情况,执行员又找到哥哥肖刚,对其讲明妹妹的难处,肖刚表示拿出5000元现金当场给付给了梁磊,剩余17 000元希望可以再宽限一段时间,等下个月发工资可由法院直接进行扣划。申请人梁磊也当场表示既然哥妹二人同意还钱,等了这么久,也不在乎再多等一段时间。
2014年11月11日梁磊顺利从法院拿到了17 000元现金,并于同月11日向哈院出具了结案申请。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