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成人却拒绝养老,这让两位老人在古稀之年伤透了心。近日,老两口在多次向儿子讨要生活费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
经审理查明,早在2012年10月8日,哈院判决书已经判令张斌每月向张平、高怡支付赡养费200元,但因物价普遍增长,且高某最近又查出身患癌症,巨额医药费和生活压力让张平、高怡不堪重负,难以维持正常生活,老两口在多次讨要无果情况下,再次将自己的亲儿张斌起诉至哈院要求提高自己的赡养费。法院在经过庭审质证后,判决被告张斌每月给付原告张平、高怡赡养费300元。判决虽然生效了,但被告张斌确一直没有履行义务。
2014年8月1日,老两口带着一纸判决来到哈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结案后,面对两位古稀老人,安顿老人坐下,端上热茶,稳定了二老激动的情绪,及时了解了整个案情,并及时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尽量减少两位老人的诉累,老人告知法官,自己的儿子为哈密铁路某段职工,完全有能力履行赡养费,但是就是拖着不给。法官告知两位老人,在分析完整个案情后,法院一定会依法执行维护两位老人合法权益。
头天送走两位老人后,第二天一大早,法官立即电联了老人的儿子张斌,约其到法院,明确告知他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父母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你所辩解的老人的其他子女都不支付,法官辨法析理,告知老人的儿子:你不同意增加赡养费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选择哪个子女给付赡养费是二老对自己权利的选择,也并不表示其他子女对二老的赡养义务要由你来负担,你只需承担你个人对二老的赡养义务,结合2013年哈密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 865元的标准并结合你的经济情况考虑,二老要求增加赡养费请求合理,你也应该按照法院的生效判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如果你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必将依法强制执行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然而,面对法官的苦口婆心的讲解,张斌依然无动于衷,丝毫体会不到父母的难处,并且明确表示不愿意支付两老的任何赡养费用。
在多次讲解无效的情况下,2014年8月5日从被执行人张斌的个人工资账户强行扣取了应当履行的赡养费1 918元及本案的执行费50元,并及时通知了二老来法院领取案款,2014年8月12日,法院向二老发放了应得的赡养费,至此,该案结束。(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