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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执行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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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邓旭  发布时间:2014-09-10 21:49:04 打印 字号: | |

2014年8月27日,在全院一盘棋理念的指导下,乌铁中级法院干警前往河北、北京、湖南等地执行案件。

八月的石家庄,天气闷热潮湿,对于从新疆过来的人,非常不适。第二天一早干警乘车前往200多公里外的广平县,四个小时的车马劳顿,来到了几近破落的被执行人厂房门前,该公司已停产半年多,除了几个留守人员外偌大的厂房空无一人。经了解,该公司由于政策原因已进入停产阶段,目前有两种方案:一是兼并重组;一是向其总公司所在地湖南岳阳申请破产。干警当即查封了该公司机器设备和存货,连夜返回石家庄市区。

该案件的第二被执行人中海担保在北京,干警立即赶往北京,经查询,该公司所有账户均被别的法院查封,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注册资金十亿元也无法查到。在向其送达法律文书时,该公司副总拒绝签收。就其注册资金不实的情况,干警走访了北京市银监局、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表示,将予以核实并严肃处理同时告知中院。

9月1日,北京突降暴雨,航班取消,干警第二天夜到达湖南长沙对金鹰服饰进行查封,该公司已被当地政府接管,所有财产均被查封,干警了解情况后进行了留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