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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审理,快速高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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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王属军  发布时间:2014-07-17 21:49:05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20日以法[2014]64号复函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部分民事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函》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为了应对这三类案件的增长,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党组迅速行动,成立四个审判组,集中开始审理这三类案件。尤其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乌院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就审结了7件,其中乌鲁木齐卓越伟业物流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就达3件。2014年7月16日下午,乌鲁木齐卓越伟业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建章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以感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快速高效的审理了该公司在乌院立案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马经理说:“你们的办案效率确实值得我们敬佩,自案件移交到你院以后,你院能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就审结了3件案件,我公司对你院的办案效率表示非常的感谢。在办案中,办案法官们能够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快速、高效的审理案件,这正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对此,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及全体法官表示深深的感谢。”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