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早晨一上班,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的干警就接到共建单位的社区领导请求协助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的电话。这已经是该院按照与新市区街道办事处共建平安单位的联建协议,服务社区居民协助解决的第七起民事纠纷。
很快,法院就按照纠纷类型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骨干法官接待了社区来访的群众李某和陪同解决该起纠纷的社区干部及“三民”工作组成员及派出所民警。经过了解,该起纠纷缘于一户居住在六楼的单身退休居民胡某,出现心理问题,在短时间内连续收捡各种垃圾堆放在自己屋内。垃圾在屋内堆积如山,人都无法正常转身,胡某进入房门只能爬进爬出,还在不停往房内捡拾堆放各种垃圾。整个单元内的居民都被垃圾的臭味薰得难以忍受,同时邻近的四楼、五楼居民家中出现了大量的蟑螂和小黑虫,与胡某对面的李某家已经无法正常开门和做饭。李某和邻居们多次找社区、物业及胡某的家人反映问题。但是胡某已经退休多年,离异无子女,家里兄弟和原单位均不愿出面解决此问题,社区干部多次做工作也没有效果。7月10日,社区干部找到派出所民警和牧业管理部门一同到胡某家协商解决处理垃圾堆放的问题,遭到胡某拒绝,于是到法院咨询解决办法。经过对问题的了解,法院干警针对李某及其邻居所涉及的相邻权法律问题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问题进行了解答,并针对纠纷的化解提出了多渠道疏通,进行专业心理干预、感情关怀,诉讼等多种解决渠道共同协力的综合解决方案。并对情绪激动的李某提出强力部门强行破门铲除垃圾的意见的违法性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劝导其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救济渠道进行维权,避免滥用私力救济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疏导和讲解,李某和社区干部、“三民”工作组干部对法院提出的方案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感谢,表示将会认真考虑法官的建议,采取综合手段化解纠纷。随行的派出所民警也表示,法院法官的专业讲解,也让他们更加明白治安执法与民事纠纷的界限,防止了他们在社区居民和干部的鼓动下滥用行政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不良后果。
积极协调社区和其他部门多渠道化解纠纷是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努力维护辖区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实现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纠纷在当地的成功化解,法院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才有了实现的载体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