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一起关于XX政府对XX企业侵权的生效判决执行工作,由自治区高级法院指令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完成。该院执行局杨建新、李诚、孙祝锋法官负责此项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历史的原因,XX政府对此项执行工作态度冷淡,多次约谈,要么没有时间,要么寻找借口不见。在此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的情况下,杨建新法官果断带领李诚、孙祝锋一行三人驱车至XX政府所在地,对该政府财政局下属的资金账户700余万元进行查封,并且划拨了50余万元的诉讼费款项。查封后,XX政府主动与杨建新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与XX企业进行交流和商谈。目前和谈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