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库尔勒铁路法院吗?我是黄某,我收到你们的信了,说是让我去领钱,我一收到信就马上给你们打电话了。”2014年4月30日,一名说着重庆口音的债权人给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打来了电话,执行局法官放下电话后,如释重负,终于可以将血汗钱还给债权人了。
黄某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的一名申请执行人,2009年,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受委托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库尔勒市某建筑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办案法官多年不断努力,拖欠的工钱虽然执行回来了,但黄某却去向不明,无法向其返款,因其常年在各地打工,预留的联系方式早已发生变化,法官无法通过案卷信息联系上其本人,后经办案法官核查到其户籍所在地在重庆,故向其身份证中的户籍住所地寄出挂号信,希望黄某早日收到信件与法院取得联系领回血汗钱。
挂号信件发出一个多星期后,黄某便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取得了联系,黄某说自己早已对执行案款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能通过发挂号信的方式找到他,对此感动不已,他对法院为寻找他所作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在执行涉民生案件过程中,针对部分案件长期性,无法联系债权人返款的难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借助网络传播量大、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将申请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经技术处理后,在不侵犯其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寻人公告;二是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当地影响力大的报刊中发布寻找债权人的公告,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三是到债权人曾住所地寻找线索,先后到原执行法院、当地公安局调取债权人个人信息,往债权人户籍所在地寄出挂号信,穷尽措施寻找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