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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社区联动,合力化解涉诉信访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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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陈卫华  发布时间:2014-04-25 15:07:4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4月23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华东带着两名副院长和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的相关领导在该院会议室里调处化解了一起上级批转的涉诉信访案件。

该案的当事人双方是亲兄弟,因一起2011年已经由法院调解处理完毕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又起争执。哥哥牛某某在法院调解时同意放弃母亲遗留的房产的所有权,弟弟牛某某同意以每月200元分期的方式,向其兄支付补偿款共计2万元。2013年10月,哥哥在得知弟弟将该房屋以21万元的价格出售后,向弟弟提出改变原来调解书内容的主张,要求再多支付些补偿款或者一次支付清原来的2万元补偿款,哥哥的这一请求未获弟弟同意。今年年初哥哥就开始多次到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访、申诉。哈密铁路法院立案庭对哥哥的申诉审查后,认为哥哥的申诉不符合立案条件,依法不能立案。哥哥继续不断上访直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院指示哈密铁路法院要做好哥哥的息诉罢访工作。

哈密铁路法院在接到乌鲁木齐铁路中级法院的通知后,该院立案庭先后四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均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化解纠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华东知道此案情况后,认为院领导在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时,应当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亲自上手,带头攻坚克难,给干警教方法、做示范、化难题。同时提出法院在化解涉诉信访难案时,要多方联动,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协助法院化解矛盾,既起到协助法院化解矛盾的作用,又能起到法制宣传作用,为此邀请了哥哥的另一个弟弟和其所在社区的两位领导一同来做信访工作。

院长高华东在双方当事人和社区干部坐定后,就开始和双方当事人聊天式地话家常。通过谈话了解到:哥哥已经年过53岁,一直没有成家,虽然是铁路工人,因单位原因无法正常上班,每月收入仅有一千余元,真实的想法就是得知弟弟把房子卖了21万元后,心理不平衡,对原来的调解方案不再满意,甚至提出原来的调解笔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亲自签的,弟弟没有按照原来调解书的给付期限按时打款等不实说辞来作为申诉理由。而弟弟目前情况是刚刚第二次组建家庭,妻子没有工作,各带两个小孩,靠自己一个人的工资抚养全家四口人,同时对哥哥好吃懒做,光想依赖别人的思想非常不满。高院长从一家人兄弟亲情入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给弟弟讲明兄弟间的亲情在父母离世后,是人间最宝贵、最亲密的关系之一,同时也分析了哥哥目前的处境非常不好,年龄日益增大,收入微薄没有子女,孤单一人,心里是着实非常恐慌,他找弟弟的“麻烦”实际上是在向亲人寻求帮助。又对哥哥说,找法院申诉是否信任法律和法院的公正,在哥哥一再明确肯定对法律和法院的公正完全信任之后,又对其劝说道在弟弟目前经济条件也不宽裕,以前的调解书双方已经履行了两年多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不公问题应当早早就提出来。虽然现在双方各自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产生了经济困难,提出来法院可以协调帮助解决,但是也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的想法,否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对是否按时付清每月200元钱,弟弟是否已经将房屋21万元卖掉,又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高院长经过几番疏导,终将2人劝解分开,背靠背地分别做双方的工作。通过单独做工作,打消了弟弟担心哥哥没完没了地找自己加钱,纠纷永无尽头的顾虑,同意在原来每月支付200元的方式上调整为每月给400元;同时经过做进一步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哥哥也降低了过高的要求。双方再次坐到一块。院长又让社区干部介绍了哥哥生活中存在的客观困难境况,社区干部从兄弟感情珍贵和相互帮助、谦让是传统美德等角度也做了双方的工作。在双方情绪缓解后,高院长先是让哥哥提出自己最后的意见,在哥哥提出让弟弟分期给3万元或者一次给清25000元的意见后,让弟弟表态,弟弟只同意在原来2万元总数基础上,每月增加给付400元的意见。见双方意见歧不算很大,高院长就提出了弟弟每月给哥哥400元,每年再增加500元过节费至哥哥退休的意见,弟弟终于同意了这个方案。经过做哥哥的工作,哥哥进一步提出要明确给付的总数要求。双方最终达成了新的和解方案。之后哥哥在法院干部和社区领导均在场见证的情况下亲自书写了息诉罢访保证书。这起申诉信访案件经过近4个小时的努力,终于画上了句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成功调处后,社区干部表示,法院的信访化解工作很不容易,领导带头调处纠纷效果很好。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