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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火药味十足,再次对簿公堂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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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鲁木齐铁路法院 王峰 靳朝帆  发布时间:2014-03-12 17:23:24 打印 字号: | |
     吵吵闹闹几年,多次协商离婚未果的刘某与魏某,近日在乌铁法院在主持调解下,终于结束了彼此之间这段痛苦的婚姻关系。

原告刘某和被告魏某经人介绍相识, 2006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一子,二人婚后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因琐事经常发生口角。2013611日,原被告双方就为解除婚姻关系对簿公堂,该院考虑到子女年幼和各种因素后依法判决不予离婚2014212日,原告就再次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一天刚好是满《婚姻法》规定的6个月内无新理由不准起诉的第一个期日,原告急切想离婚,看来夫妻关系没有缓和的余地,可能还有加剧之势。果不其然,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就对子女抚养、房产、车辆分割产生巨大的争执,双方众多家属也前来助阵,庭上一度火药味十足。但主审法官沉着冷静,突出用“亲情、感情、人情”来感染当事人,并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当事人双方“和平”解决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孟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