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但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原、被告来到法院后,细数对方的不是,均认为自己有理。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后,得知双方矛盾积存已久,而这起案件是矛盾的升级,双方因一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伤情为轻微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而被告认为该起案件是由原告挑起的,且其请求很多地方不合理,不愿全部予以赔偿。至此,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以判决方式处理是可以结案,但不能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甚至可能会使矛盾再次升级,因此决定以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耐心细致的倾听、深入浅出的解析法律规定及晓之以情的说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等多方面入手,使双方当事人了解了身体权纠纷中关于赔偿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处理好邻里关系对生活带来的便利。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对以前处理邻里关系中的过失表示了歉意。
承办法官认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法律知识的欠缺,往往会有些不合理的诉求或认为对方是在无理要钱的反面情绪,尤其是在赔偿类的纠纷案件中,此时法官要合理进行释法工作,使当事人有个较明确的心理预期,从而减少诉讼成本,同时有利于矛盾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