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起困扰当事人三年之久的继承案件,经过哈院民庭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圆满解决,浓浓的亲情再次回到了当事人之间,欢快的笑声也温暖了审判人员的心灵。
这起案件的原告郭某与几名被告是继子女关系,在被继承人健在时,一家人经常走动,互相关照,其乐融融的生活持续有十几年了,尤其是在被继承人生病期间,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分担照顾病人的义务,关系极为融洽。但自2010年被继承人去世后,这一切却慢慢改变了,主要源于被继承人生前留有两份遗嘱。一份是原告郭某持有的被继承人的自书遗嘱,另一份是几名被告持有的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双方由开始的互相猜疑不信任,到后来的互不来往,直到对簿公堂,关系极为恶化。
原告到哈院立案时距离我国传统节日——春节仅有六天时间,考虑到原告已逾古稀,老伴去世对其已是一个打击,与继子女的纠纷让她的精神状态更为低落,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哈院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对公证遗嘱及自书遗嘱的效力予以说明,同时,从人之常情方面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开始的几次调解工作因双方均有抵触情绪,效果很不理想。哈院改为背靠背的做工作,对原、被告双方根据不同的个人情况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稳下来,认识到亲情的价值与财产的价值不可等同而语。紧随而来的春节再次让双方回忆起以前曾有过的家的温馨,因此,春节过后,在法院再次进行调解时,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了。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使我们再一次认识到。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重要性,对当事人不明白、不理解、不清楚的地方要详细解释,多一分努力,多一分付出,就会多一分收获,多一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