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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利益需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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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热娜古丽  发布时间:2014-02-02 16:44:54 打印 字号: | |


原告王某和被告奇某是一对80后夫妻,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一可爱的孩子,生活可谓美满。但令人遗憾的是,因种种原因,二人没有熬过七年之痒,痛心地走进法院,对簿公堂。

该案反映了典型的80后婚姻观,能共同生活便共同生活,不能则果断抉择,因此双方认为感情已破裂,对解除婚姻关系极为迫切。而那可爱的孩子却成为了双方争持不下的焦点,谁都不愿意放弃抚养权。承办人认为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已经使孩子处于不完整的家庭之中,其已是一种缺憾。若父母不能再站在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应由谁抚养孩子更合适,那么这位孩童的未来令人堪忧。基于此,承办人耐心对双方进行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深爱孩子的父母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尽力给孩子一个较好的明天。最终双方听取了承办人的意见,做出由女方扶养孩子的决定,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一段婚姻从美好走向死亡,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同只在于责任的大小,因此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无需不断吐槽对方的不是,和平分手也是一种美。同时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每一位父母都愿意跟孩子共同生活,但因种种原因需要做出由一方扶养孩子的抉择,此时要理性思考,多为孩子考虑,注重孩子的利益,在已成为现实的缺憾中给孩子一方安定。

责任编辑:孟亚东